CNAS-CL16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電磁兼容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
一 引言
本文件是CNAS根據電磁兼容檢測的特性,對CNAS-CL01《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電磁兼容檢測領域應用中的相關技術要求作出的進一步說明和解釋。本應用說明應與CNAS-CL01《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同時使用。
本文件采用針對CNAS-CL01《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的具體條款提出應用說明的編排方式,故章節號是不連續的。
二 應用說明
5 技術要求
5.2人員
5.2.1 實驗室檢測人員應具有相應的電磁兼容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并且具有相關的實踐經驗。其中從事本領域3年以上的技術人員比例不低于EMC檢測人員總數的50%。
檢測人員應經過必要的本專業培訓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
5.3設施與環境條件
根據所申請認可的業務范圍和相應標準,實驗室應具備滿足相應指標要求的試驗場所:
----輻射騷擾檢測應具備開闊試驗場和(或)電波暗室;
----騷擾功率檢測應具備屏蔽室;
----輻射抗擾度檢測應具備開闊試驗場或電波暗室或橫電磁波室或帶狀線等;
----傳導抗擾度檢測應具備屏蔽室或保證環境引入的傳導干擾滿足相應標準的要求。
a)對于開闊試驗場應滿足以下要求:
----開闊試驗場應滿足GB/T6113.104《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 第1-4 部分 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 輔助設備 輻射騷擾》中有關開闊試驗場地物理特性、電特性和場地有效性的要求;
----開闊試驗場應按GB9254-2008《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附錄要求每年測量一次歸一化場地衰減,并保證歸一化場地衰減滿足±4dB場地可接受原則;
----開闊試驗場的*小尺寸應滿足3米法測試距離要求。對大型設備,測量場地應滿足有關標準對場地的要求;
----開闊試驗場的氣候保護罩、轉臺和天線升降塔應符合GB/T6113.104《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 第1-4 部分 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 輔助設備 輻射騷擾》中相關要求;
----開闊試驗場周圍的電磁環境電平與被測電平相比應足夠低,試驗場地的質量按下述四級給予評估:
i) **級周圍環境電平比被測電平低6dB;
ii) **級周圍環境電平中有些發射比被測電平低,但其差值小于6dB;
iii) 第三級周圍環境電平中有些發射在被測電平之上,這些干擾可能是非周期的(即相對測試來說這些發射之間的間隔是足夠長),也可能是連續的,但只在有限的可識別頻率上;
iv) 第四級周圍的環境電平在大部分測試頻率范圍內都在被測電平之上,且連續出現;
注:其中,第四級場地不符合要求。
符合性檢測時,上述被測電平可取標準規定限值。
評審報告中應注明場地級別。
b)對于電波暗室應滿足以下要求:
----電波暗室的*小尺寸應滿足3米法測試的要求;
----進行輻射騷擾測試時,電波暗室的場地電性能和有效性應滿足GB 9254-2008《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標準要求;
----頻率在1GHz以上的測量時,應按照CISPR16-1-4:2007第8章規定的場地確認方法,所得到的場地電壓駐波比S VSWR,dB£ 6dB;----電波暗室的屏蔽效能應滿足屏蔽室屏蔽效能的要求,并在1~6GHz (或10GHz)滿足屏蔽效能 > 80dB;
---進行輻射雜散測試時,全電波暗室應按照YD/T 1483《無線電設備雜散發射技術要求和測量方法》規定的場地確認方法,與規定全頻段的歸一化自由空間傳輸損耗的偏差在+/-4dB范圍內;
----進行輻射抗擾度測試時,電波暗室內的測試平面場分布均勻性應滿足GB/T17626.3-2006的要求,并定期檢查、確認
----電波暗室應按GB 9254-2008的附錄,至少每3~5年對歸一化場地衰減進行測量驗證,并保證歸一化場地衰減滿足±4dB場地可接受原則;
c)對于屏蔽室應滿足以下要求:
----屏蔽室的屏蔽效能應能達到:
頻率范圍 屏蔽效能
0.014~1MHz >60dB
1~1000MHz >90dB
----屏蔽室的屏蔽效能至少每3~5年進行測量驗證;
----電源進線對屏蔽室金屬壁的絕緣電阻及導線與導線之間的絕緣電阻應大于2MΩ;
----屏蔽室的接地電阻應小于4Ω;
d)對于橫電磁波室應滿足以下要求:
----所用橫電磁波室的類型應是符合國家/國際標準規定的;
----橫電磁波室應給,出其工作頻率的上限,其工作頻率范圍應滿足所申請認可的業務和相應標準的要求;
----橫電磁波室內場分布均勻性的大小應與受試設備的尺寸相適應,受試設備和附屬的導線的布置,不能超過芯板和外導體之間的1/3;
----橫電磁波室的輸入電壓駐波比應≤1.5;
----橫電磁波室的特性阻抗應為50Ω。
e)對于帶狀線應滿足以下要求:
i) 用于聲音和電視接收機輻射抗擾度測量的敞開式帶狀線
----帶狀線的特征阻抗為150Ω;工作頻率在150MHz以下;
----被測設備不得高于0.7m;
----帶狀線結構及尺寸應滿足GB/T9383-2008附錄E的要求,并按照附錄F的校準方法和校準曲線進行校準。
ii) 用于機動車電子電器組件的電磁輻射抗擾度測量的帶狀線
----帶狀線特征阻抗為50Ω;工作頻率在20MHz~1000MHz;
----被測裝置的*大尺寸不得大于金屬板之間距離的1/3;
----150mm帶狀線和800mm帶狀線的試驗布置及帶狀線尺寸應滿足GB/T 17619的附錄A的要求;
iii)用于汽車零部件輻射發射測量的帶狀線
---- 帶狀線特征阻抗為50Ω或90Ω;工作頻率在150kHz~1000MHz;
---- EUT的高度限定在隔板高度的1/3以內;
----應在全頻范圍內修正帶狀線和測量設備的50Ω阻抗匹配,滿足GB/T18655的要求。
----帶狀線的試驗布置及帶狀線尺寸應滿足GB/T 18655的附錄G的規定;
5.5 設備
5.5.2實驗室的檢測儀器設備和輔助設備應滿足GB/T 6113.101~104系列標準(等同采用CISPR16-1-1~CISPR16-1-4)以及GB/T17626系列等標準與所申請認可的業務范圍及相應標準的技術能力(和參數)要求。
5.10結果報告
5.10.2 檢測證書和報告中還應包括:
----測量設備名稱、型號、校準狀態;
----輔助設備名稱、型號、校準狀態;
----與被測設備有關的輔助設備名稱、型號、連接方式;
----被測設備的連接圖;
----檢測布置圖;
----檢測數據。